榆林市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平台

义务教育学校筹设 立即在线办理
到现场次数

0次

法定办结时限(工作日)

60

承诺办结时限(工作日)

18

通办范围

全市

办理深度

信息发布;材料预审;材料核验

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 高中及以下学校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
基本编码 XK02001000 实施机关 榆林市教育局
实施机构(科)室 榆林市教育局(基础教育一科、基础教育二科、职业与成人教育科) 服务对象 自然人;营利法人;非营利法人
申报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
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
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
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
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
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是否同意学校设立的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点击下载

办理地点/时间

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街道 桃李路3号(高新二小西侧)榆林市教育局(办理窗口:204、208、203) 夏令时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5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冬令时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申请条件

1.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,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; 2.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,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; 3.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;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;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; 4.学校筹设工作已经完成,满足开办条件。

申报材料

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填报须知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
1 申请设置高中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 原件 提交纸质文件 原件1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、事实陈述清晰。
2 关于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申请 原件 提交纸质文件 原件1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、事实陈述清晰。

特殊环节

办理流程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(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,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)第二十九条:……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,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;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。……高等学校分立、合并、终止,变更名称、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,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;……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(2015年12月27日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,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)第十四条: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、分工负责的原则,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,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。第二十八条:学校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、批准、注册或者备案手续。 按照省教育厅“三定”职责规定:负责审核高等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设立、撤销、更名等工作。

立即在线办理

认真阅读各项说明并按要求上传文件

上传附件
上传压缩文件支持.zip格式文件,大小不超过500M